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公示:2022—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

2022—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,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《名单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《名单》之外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将如何查处?

答:一是切断违规源头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中小学校、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《名单》之外的竞赛活动,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、经费等条件。二是严肃核实查处。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、巡查等方式,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,对违规举办的,将严肃处理,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竞赛活动要加强属地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。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如有任何违规竞赛线索,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反馈(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,邮政编码:100816,电子邮箱:xwjg2021@163.com)。

同时,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,对于《名单》以外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,尤其是打着竞赛旗号收取费用的活动,要擦亮双眼、谨慎辨别、自觉抵制、以防受害。

《名单》内的竞赛在举办时有哪些具体要求?

答:一是关于时间要求,《名单》内的竞赛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,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,累计不超过3次。二是关于公益要求,竞赛应坚持公益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。不得向学生、学校收取成本费、工本费、活动费、报名费、食宿费、参赛材料费、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,做到“零收费”。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、酒店、餐厅等配套服务。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、游学、冬令营、夏令营等方式,变相收取费用。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、书籍、辅助工具、器材、材料等商品。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、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。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。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、促销活动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。三是关于组织要求,竞赛各项工作由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,不得进行委托、授权;必须建立专家选聘、命题阅卷、结果公开、异议申诉等各项办赛机制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、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。

同时,2015年、2019年,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“促进公平、规范管理、科学精准”的原则,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,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、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、科技类竞赛、省级优秀学生、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。按照这一精神,这次审批通过的竞赛均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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