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展演活动的通告

鲁教馆〔2017〕4号

各有关机构(企业)

为了贯彻落实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》精神,加快推动全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展演活动”(以下简称“展演活动”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邀请有关机构(企业)参加本次展演活动,为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。通过现场投票等形式,遴选出集先进创客理念、优秀创客产品、科学教学模式于一体的优秀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,建立“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项目资源库”,全面助推各级各类学校创客空间建设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山东省电化教育馆

潍坊市教育局

承办单位:潍坊市电化教育馆

山东鲁教卫视传媒中心

成立“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展演活动组委会”(以下简称“展演活动组委会”),具体承担展演活动各项组织工作。

三、时间地点

举办时间:2017年5月20日至22日。

举办地点:潍坊市鲁台会展中心(暂定)。

四、工作流程

1.方案申报。拟参加展演活动的机构(企业),须认真编制《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展演活动申报文件》,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展演活动组委会,同期将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,逾期不候。

2.资格预审。展演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,对机构(企业)的申报文件进行资格预审,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。解决方案符合本次展演活动基本要求的机构(企业),将接到展演活动组委会的邀请,可按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展演活动。

3.现场展演。机构(企业)认真组织、精心布展,全面展示各自特色的解决方案。全省电教系统和部分学校代表将以现场投票方式,推选出“优秀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”。入选方案将首批进入“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项目资源库”,并取得省赛项目候选资格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本次展演活动强调以实景方式进行呈现,让参观人员所见即所得,直观感受到学校创客空间概念、模式以及开展创客活动的流程和方法。因此,机构(企业)不能仅限于技术或产品展示,而是要提供全面的“一站式”整体解决方案。

2.标准展演区域面积为66平米/个,机构(企业)申请使用面积必须是单个标准展演区域或其整数倍。展馆将为每个展演区域标配展架,机构(企业)也可自行布展,但须符合展馆的有关要求。

3.展演活动组委会

联 系 人:宋守梅

联系电话:0531-82929986

电子邮箱:sd_maker@163.com

邮寄地址:济南市千佛山西路38号

邮政编码:250014

附件:学校创客空间解决方案展演活动申报文件

附件.rar (13.81 KB)

山东省电化教育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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